探討結構方程模型在評價指標體系結構效度中的應用,并以2007年度首發(fā)基金立項函評指標體系為例,評價其結構效度。
結構效度(contract validity)意在評價指標體系的結構是否與其理論設想相符,測量結果的各內在成分是否與設計者打算測量的領域一致。結構效度常用的分析方法有探索性因子分析(Exploratory Factor Analysis, EFA)與驗證性因子分析(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 CFA)。但是單純的使用探索性因子分析或驗證性因子分析均存在自身的缺陷。EFA用于找出事物內在的本質結構,為CFA奠定理論基礎;而CFA是用來檢驗已知的特定結構是否按照預期的方式產生作用,在管理研究的實際應用中,只有將EFA與CFA結合運用,才能相得益彰,使研究更有深度。因此如何將EFA與CFA相結合對指標體系的結構效度進行較為客觀科學的分析,成為評價結構效度的一個焦點。
結構方程模型(Structural Equation Mode, SEM)是基于變量的協方差矩陣來分析變量之間關系的一種綜合性的統計方法,是一種建立、估計和檢驗因果關系模型的方法[ ]。基本思路就是將通徑分析的思想引入到潛變量研究中,并同因子分析方法結合起來,形成了SEM[ ]。SEM不但能將EFA與CFA相結合起來分析指標與因子間的關系,同時SEM還能根據分析結果中的修正指數(Modification index, MI),并將其與理論基礎相聯系起來對模型的結構提出改進的方案。在SEM的分析中將指標間、公因子間、指標與公因子間的各種誤差均考慮在內,允許因變量與自變量含測量誤差。與其他統計方法對自變量測量誤差的限制相比較,SEM的測量結果可能更符合實際。
為了說明結構方程模型在評價指標體系結構效度中的應用,本研究以2007年度首都醫(yī)學科研發(fā)展基金(簡稱首發(fā)基金)立項函評的部分實際評審結果為例,分析首發(fā)基金立項函評指標體系的結構效度。
第十二屆“挑戰(zhàn)杯”省賽作品 省賽三等獎
1、2010年11月24日在北京中醫(yī)藥大學獲得北京中醫(yī)藥大學第六屆“挑戰(zhàn)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二等獎。
2、該作品已在《中華醫(yī)學科研管理雜志》投稿,待發(fā)表。